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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许诺 发表于 2005-10-30 18:26

№情感驿站☆之★情感规则(2006~2007版)从现在开始严格执行

一。帖子删除认定

(一)征友类帖子,包括回复中出现交友现象的和征婚的。(建议:回复中有交友的,用短信形式,不要跟帖)

(二)含有脏字的帖子,即其主要内容以人身攻击为主,且语言污秽。(建议:换一种表达方式,讲故事或者文骂即讽刺的手法写咯,总之不要出现脏字)

(三)单纯找人的帖子(建议:找人的话,在学校发广告好了,这里是不可以的)

(四)与情感无关的帖

(五)一件事情发几个甚至几十个主题帖来讨论

(六)拿什么我该怎么办的帖子来求助

(七)测试类的帖子子包括星座物语

(八)一天一个ID相同主题不同版块帖量不得超过三个,否则转回收站并警告一次,再犯者删无赦!

(九)一天一个ID转帖不得超过3个,超过3个者,先无条件转移,若仍旧不听,将删除多出的帖子。

(七)转贴已经转贴过N次的帖子,发主题讨论已经讨论过N次的帖子

(八)单副贴图,没有文字说明的,转移回收站,并警告,若仍旧不听,则删除

二。灌水的认定

①. 无意义的字符串,空文章视为灌水。

②. 在Re文中仅包含简短词语如:路过,同意观点,顶,好等的文章视为恶意灌水。

③. 回文字数过少(不超过10个字),并且无实际意义的文章视为灌水。

④. 内容属聊天性质的视为灌水。

⑤. 对同一主题以聊天形式在版内发文 Re 来 Re 去且无实际意义的文章视为灌水。

⑥. 禁止相同内容文章在超过三个版面上(不含三个)发表或转载,违者则视为恶意灌水,将其所有灌水帖删除。



另外:。版主会以短信形式进行通知,如果版主没有做到,欢迎大家到版务公告投诉。加精华,锁帖的操作,版主会在文章后跟帖,特别是锁帖,版主在回复中会给出理由,如果在0点以后的操作,会给楼主以短信形式通知,欢迎大家监督。。

[[i] 本帖最后由 一辈子的呵护 于 2006-8-12 14:01 编辑 [/i]]

YoYo 发表于 2006-2-4 20:54

还可怕哦~~~~~~~~~~~~~~~规矩是人定的哦
以后不敢来了..怕怕.太严格了

千年流放 发表于 2006-2-6 18:00

(六)拿什么我该怎么办的帖子来求助
貌似这样的帖很多的

annewalk 发表于 2006-2-10 18:42

拿什么我该怎么办的帖子来求助
为什么不可以呀??

艾木须容 发表于 2006-2-12 23:52

哦哦,关于申精有撒规定不?

三言两语 发表于 2006-3-9 11:44

严重支持~斑竹辛苦了!

selinali 发表于 2006-4-5 09:01

貌似这边的规矩还不少哦………

明何存 发表于 2006-4-5 12:25

非水之地。。大家求精华帖吧

lovesoul 发表于 2006-4-7 23:45

不是吧!!!我的天哪!!!怎么这样啊!太可怕了.我现在才知道.恩,要记住了

曙光 发表于 2006-4-8 08:20

我是新来的,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会记住的.

明何存 发表于 2006-4-10 18:59

LZ啊。。你不在了。记得回来看看啊。

暮雪皑皑 发表于 2006-4-15 14:28

整理版规,偶然找到了这些..
大哥一贯的作风,曾经驿站是最纯净的地方..
记得第一次见面就对我说过,就算是女孩子,做斑竹也一定要不可以心软手软,要同样的严格和认真.
我一直都记得的,也会一直坚持做好的..
LZ还是要常回来看看呀,这里是你曾经付出过的地方,也是我们很喜欢的地方..
我也很久不曾来这里看看了,偶尔进来也是回忆下那时的感觉.
还是期盼驿站越来越好吧..

如意小烟火 发表于 2006-4-22 14:25

快乐

没有忧愁,没有悲伤。爱我我也自然会爱他,不爱我我也没必要去爱他,因为我知道爱需要两厢情愿!找一个真正喜欢自己的人真的很不容易,但我相信他一定会出现!快乐每一天!!!

逸逍遥 发表于 2006-5-26 17:13

以前来灌过水,现在才看到版规啊…………
太严了吧
把晚学搞额度不像样子了吧

一辈子的呵护 发表于 2006-8-12 14:02

以后请大家发帖子之前先看下版规

失落的冬天 发表于 2006-8-12 17:37

我仔细看过这里的版规了
明白了

yoyo1985 发表于 2006-8-13 15:06

仔细看过了`基本明白了```

︷.習慣侑妳` 发表于 2006-8-14 00:15

这么多规矩啊,我是新来的,记下了

偶素新来De 发表于 2006-8-26 15:1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魰々ˊ 发表于 2006-8-27 13:52

是该有些严格的规定。

蝈蝈寻梦` 发表于 2006-9-6 22:53

[s:27]

fahrenheit_yuyu 发表于 2006-10-16 23:01

回复 #1 何苦许诺 的帖子

好多规则哦,我要把它记下来...好好遵守...好可怕....

飞向天堂的雪 发表于 2006-10-19 13:33

好可怕啊,我新来的,总共只发了3个新帖子,可是好象已经违反规定了

zhang0813 发表于 2006-11-1 13:16

[s:24] 第一次上这个网,,感觉这里的人蛮多的,,可惜一个人也不认识

jancybaby 发表于 2006-11-30 13:52

[s:37]

内涵 发表于 2006-12-15 22:07

不用这么严厉吧?[s:24]
有时候看到一个帖子确实想不出来写什么啊,
但是看贴不顶好像有不符合行业规矩,所以只能说顶咯

☆ミ珺珺ミ☆ 发表于 2007-1-28 19:03

跟我学的广告法规一样了。。。什么样的广告能发布,什么样的不能发布。。。某些特定的广告想发布要去上级机关那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广告不能发布。。。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广告将被勒令停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要严厉啊~~~

老公老婆爱可美 发表于 2007-2-2 15:00

跟帖跟帖....

孤独的永生 发表于 2007-2-18 13:28

有够严的[s:24]

jefferson 发表于 2007-4-1 16:42

单副贴图,没有文字说明的,转移回收站,并警告,若仍旧不听,则删除

我就发张图片换了个签名
就说我恶意灌水
操作不符合版规
没警告过就删帖子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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