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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无漾 发表于 2006-6-11 16:44

杀人游戏 4.0

据说1.0无警,2.0有警,3.0有警、医生、秘密警察。

下面是4.0版本

      其实杀人游戏发展到3.0版的时候,已经可以说是将这个游戏发展到了一个顶峰,然而,俄罗斯的天才们不甘心这种大多数人没有身份的游戏,于是发明了这个更加BT的杀人游戏4.0版。

      这个游戏的最大特点就是角色多,共有:好人,警察,杀手,医生,狙击手,花蝴蝶,森林老人7种角色。

      玩这个游戏,最伤脑筋的是法官,个人意见,一个能够将这场游戏自如主持下来的法官,主持一个真正的杀人组织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先介绍一下流程:

      摸牌确定身份和前3代相同。牌型和代表的身份是:大王代表花蝴蝶,小王代表森林老人,A是杀手,K是警察,Q是医生,J是狙击手,其它是水民。

      花蝴蝶,森林老人,狙击手,医生,警察各一人,杀手和水民的个数看具体情况。



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
等所有人都闭好眼睛后,只有法官一人能看到大家的情况。



1.法官说:花蝴蝶出来

  于是摸到大王的花蝴蝶睁开眼睛,法官说:你想抱走谁?  花蝴蝶示意法官希望抱走的人!

    法官确认后说:回去



2.法官说:狙击手出来。

    于是摸到J的狙击手睁开眼睛,法官说:你想打死谁?狙击手示意法官希望打死的人!

  法官确认后说:回去



3.法官说:杀手出来。

  于是摸到A的杀手睁开眼睛,法官说:你想杀谁?杀手示意法官希望杀的人!

  法官确认后说:回去



4.法官说:警察出来。

  于是摸到K的警察睁开眼睛,法官说:你想验证谁?警察示意法官希望验证的人!

  法官给出手势告诉警察验证结果。法官确认警察知道结果后说:回去



5.法官说:医生出来。

  于是摸到Q的医生睁开眼睛,法官说:你想救谁?医生示意法官希望救的人!

  法官确认后说:回去


6.法官说:森林老人出来。

  于是摸到小王的森林老人睁开眼睛,法官说:你想不让谁说话?

  森林老人示意法官希望禁言的人!法官确认后说:回去

  完成后法官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挣开眼睛了。



法官宣布这个晚上的结果!



这个游戏里除了杀手,好人以外,其它身份的人的作用都有变化,以下一一介绍:

警察:警察只能验证一个人是不是杀手,其它的身份的人法官给的是同一个手势。
狙击手:狙击手每晚可以打死一个人。
森林老人:森林老人每晚可以让一个人在下一个白天不能说话,连遗言也不能说。
医生:医生每晚可以救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在这晚被杀手杀,或者被狙击手打了,这个人被救活!如果这个人在这晚没有被杀手杀,也没有被狙击手打,这个人身上会留下一个“空针”,任何一个人累计2个“空针”就会死亡,所以面杀的朋友们经常开玩笑说医生是兽医。
花蝴蝶:花蝴蝶是整个4.0版本里最有创意的角色,也是最让法官头痛的角色,往往就是花蝴蝶让整个游戏结局发生很多变化。花蝴蝶每晚可以抱走一个人,这个被抱走的人的将失去自己的权力。



花蝴蝶抱走狙击手,狙击手那晚开的枪无效;花蝴蝶抱走医生,医生救人无效;花蝴蝶抱走警察,警察向法官验证人时,法官不会给警察任何手势;花蝴蝶抱走森林老人时,森林老人的禁言无效,他指的人白天仍然能说话;花蝴蝶抱走任意一个杀手时,杀手杀的人在白天不会被杀死(如果被杀人正巧是由于其它原因而死,如被狙击手打死或者中了医生的空针2次,还是会死)。而反之,如果有什么对花蝴蝶的杀或救的动作,花蝴蝶和他抱着的人会同时中着。



如果狙击手打中花蝴蝶或者杀手杀花蝴蝶,而医生有没有救花蝴蝶,花蝴蝶和他抱着的人一起死;如果医生救花蝴蝶而花蝴蝶没有被杀手杀,也没有被狙击手打,花蝴蝶和他抱着的人一起中空针一下;

如果医生救花蝴蝶而花蝴蝶被杀手杀或者被狙击手打,花蝴蝶不死,而他抱着的人中空针一下。但如果森林老人让花蝴蝶不能说话,第二天花蝴蝶不可以说话,他所抱的人是不会被禁言的。



这个游戏对于杀手来说实在是很累,杀手跳好人身份,会很无谓的被投死,杀手跳花蝴蝶身份,很可能被花蝴蝶抱,而使自己的同伴都杀不了人,杀手跳警察身份,会被验出来,杀手跳医生的身份,会被医生的空针救死,杀手跳狙击手或者森林老人的身份,就比较无聊了,可能会立马被打死或者把把说不了话。但是杀手是唯一知道同伴的组织,他们之间可以配合投票。所以杀手必须杀对自己位置有利的人,从而可以辩述自己的身份。而对于非杀手来说,大家都会有一套完整的逻辑将所有人一个一个的对上身份,任何一个错误的逻辑都可能被杀手利用。



死人的情况非常常见,诸如狙击手和医生都可能杀人。最多第一轮可能死3人,比如花蝴蝶抱着一个不是杀手的人,花蝴蝶被狙击手打死,他抱着的人也死,而杀手杀了别的人。第二轮以后就可能死4个人,即除了上面的3人死亡,还有医生就了某个人2针而把他救。


当所有有身份的人死完时,杀手胜,当杀手的人数等于非杀手的人数时,杀手胜。当杀手全部死掉或投掉时,好人胜。

[[i] 本帖最后由 秋水无漾 于 2006-6-11 16:48 编辑 [/i]]

秋水无漾 发表于 2006-6-11 16:44

这是一个杀人游戏肆意流行的时代。任何东西的走红在这个时代都很能被大家接受,新奇的,有特别意味的,而杀人游戏层出不穷的新玩法以及对于逻辑以及上生到读心术的推理能力都是大家热衷的缘故。

      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都喜欢推理类的小说与电影,终于有机会让自己平时喜好的能力发挥一下,男生们自然何乐而不为!至于女孩子更喜欢语言类的游戏,玩游戏时候还可以聊家常。

      记得看过一篇关于在线杀人游戏的报道。百万人曾参与,白领已将这个游戏列为聚会首选,甚至可以取代了其他全部的娱乐。杀人游戏确实是一个可以消解疲劳与烦恼的游戏,大家一起认真玩的时候那种投入感很难取代。虽然有许多朋友圈,但小无自己却偏爱和某一群朋友一起,因为他们都把杀人游戏当真来玩,这不只是游戏,简直是一场竞赛,他们简直是职业的。不过花蝴蝶这样的版本只玩过一次,已经把小无搞得头痛死了~555555555555555555     =。=|||
      
      但人多时候,多角色确实很精彩!!![s:12]

      废话不多说了呀,这样的游戏毕竟是游戏。不喜欢社会媒体为了各自利益标榜或者中伤它。今天,你杀人了没??!

[[i] 本帖最后由 秋水无漾 于 2006-6-11 17:06 编辑 [/i]]

一辈子的呵护 发表于 2006-6-11 17:13

哪里有下,,我要去玩

明何存 发表于 2006-6-11 17:42

看得头大额。。好复杂啊

13347707266 发表于 2006-6-11 23:34

[quote]原帖由 [i]一辈子的呵护[/i] 于 2006-6-11 17:13 发表
哪里有下,,我要去玩 [/quote]
[s:24][s:24]

金贝贝 发表于 2006-6-28 17:10

上次在亚新旁边看到一个地方,有白领专门去那里玩杀人的。

最粉红的袜袜 发表于 2006-6-30 17:59

由,秋水的帖子刚刚看到的闹~!
mafia是顶喜欢的。。。。
有三两个月不杀了。。。

cocaine 发表于 2006-7-5 10:09

也想玩的

香具师沫沫 发表于 2006-7-6 00:31

[quote]原帖由 [i]一辈子的呵护[/i] 于 2006-6-11 17:13 发表
哪里有下,,我要去玩 [/quote]
[s:24][s:14]

香具师沫沫 发表于 2006-7-6 00:32

[quote]原帖由 [i]金贝贝[/i] 于 2006-6-28 17:10 发表
上次在亚新旁边看到一个地方,有白领专门去那里玩杀人的。 [/quote]
可是如果不是比较熟悉的人的话就没那么好玩了。

金贝贝 发表于 2006-7-6 11:25

那当然

孤单BLUE 发表于 2006-7-6 22:11

貌似要熟人才好玩

我也很想玩啊貌似很好玩的说

南冥 发表于 2006-7-10 12:37

好深奥啊,看的我云里雾里的,不过好象很好玩,以后一定有机会可以玩的

miniapple 发表于 2006-7-20 11:42

真想玩~~貌似人多会好玩许多~以前还有一部鬼片说的也是杀人游戏~

金贝贝 发表于 2006-7-20 11:57

《天黑请闭眼》?

安小七 发表于 2006-7-20 15:16

最后一句最恐怖类:今天, 你杀人没?

Uga@鱼 发表于 2006-7-24 00:34

多玩有可能上瘾

double锋 发表于 2006-8-4 17:46

好难啊。。。

内涵 发表于 2006-8-5 21:45

我好懒, 都不想把说明看完的呢

大法师 发表于 2006-8-11 13:06

满复杂的..........

若叶花吹雪 发表于 2006-8-12 22:44

这么复杂的啊 最近在这玩[url]http://killer.uland.com/main.jsp[/url]

吗噶 发表于 2006-8-13 16:45

好复杂....

54KintosS哒最爱 发表于 2006-8-14 08:32

这个....法官要有好记性
要是我的话 老早忘了谁被杀死了

︶ㄣ☆静 发表于 2006-8-16 02:44

深奥啊   不过玩起来要很多很多人  一局就要玩很久呢

快乐的蓝猫 发表于 2006-9-26 15:44

杀人有罪

[b][font=黑体][size=7][color=black]没有人会选择死亡。不应该存在杀人游戏,创建杀人游戏的人本身就是在犯罪。[s:45] [/color][/size][/font][/b]

leila_zz 发表于 2006-10-27 16:10

7个角色的还没玩过
看了手痒了啊~~
~3楼的好幽默啊...呵呵

longbar1986 发表于 2006-10-27 23:06

哈复杂....

我在推理区开了版杀..大家给我提点意见啊?

枫叶树 发表于 2006-10-28 17:28

玩过了

dearhelen 发表于 2006-10-28 18:47

其实版杀也很有意思的,用msn就可以

KimiRaikkonen 发表于 2006-10-28 21:26

已經玩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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