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原创:从郭敬明看中国当代文学的缺失面
华政原创:从郭敬明看中国当代文学的缺失面[size=9pt][color=#ff6600] [url=http://hanyichou1.spaces.live.com/]http://hanyichou1.spaces.live.com/[/url][/color]
[color=#ff6600][size=3] [/size][/size][color=#3366ff][size=3] [table=98%][tr][td][size=2]原创:从郭敬明看中国当代文学的缺失面
[/size][size=14px]没有理由怀疑,中国的文学会黯淡下去,因为千年的文明传承,延续不断,千年的文化沉淀,是怎样巨大的财富啊。可是,浩浩的大国,现在居然很难有经典的文学家,著作面世。为什么在今天,我们还出现不了伟大的作家,出现不了我们时代的孔子、孟子、李白、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我们亚洲的邻居,千年以来,一直跟随中国屁股后面学习的日本,文学领域却是相当的繁荣,相当部分中国青年埋头于日本作家的文章里。现在,正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繁荣时期,伟大的时代却没有孕育出伟大的作家,原因究竟为何?从郭敬明等作家的表现,似乎可以看出一点端倪。
需要说明的是,我起初对郭敬明的印象是很好的。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因为其时他正在不可一世地崛起在作家的行列中,我细细打量了一会儿,他好像知道,微微笑笑点点头,很有礼貌。他人长得很秀气,个头有些弱小,独有文人的超逸清新气质,一副清新的少年形象。郭敬明的文字风格阴柔华丽,动人的辞藻和没来由的忧伤绝望,是在被蜜糖泡大的孩子们中引起共鸣,能够成为千万少年的青春偶像,也与他的娴熟的驾驭文字能力息息相关。不过,优点总不可以掩饰缺点吧。我觉得郭敬明与中国现在一些文人,可能存在如下的问题。
第一点,是文人的自我定位问题。写作的人,应该明确自己的使命、责任,而不是不伦不类。做人与做文章必须一致,不可以说一套,自己做一套,人格分裂的人,写出的文章是很害人的。在看过郭敬明在“鲁豫有约”中言行后,我不得不重新定位他的高度。从这个节目,我知道他有一个很牛的博客,而他呢,不知疲倦在上面写什么“扶墙”、ORZ等等这样的词语,如博客中有这样的话“以上是属于我的著作.其他的都不是我的著作.请大家分辨清楚.不要再看完不是我写的东西之后再来抱怨说小四退步了....我就只有扶墙了。”看他博客的人呢,只能猜测这些莫名其妙的,看似弱智或者没有什么语言表达能力的人才写得出来的词语。同这个时代中享受优裕生活,却不乏压抑的少年们,也乐于游玩于这些反叛诡异的词藻里。难道真如郭敬明所说,为了表示对喜欢他的书的人的感谢,需要自己更加努力地写这些东西?一个自己将自己定位为一名作家,或者别人冠于此等荣耀,自己照收不误地承认的人,用这样的方式推进文学的发展么?明明中华文化中,有无穷无尽的词汇可以表达精确的意思,为什么还嫌不够,要自己绞尽脑汁去“丰富”中国的语言?若真如此,那么,他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他制造的词汇,要发展成为约定俗成的用法,尚不知道需要多少时间,这也是语言文化的特点。例如人类文明之一的法律制度,诸如国际习惯,要变成国际习惯法,如果要具有国际法上的约束力,都必须满足两个要件,即:(1)作为通例(general practice)之证明;(2)经接受为法律者(又称为法律确念,opinion juris)。所谓通例的证明,指的是该项习惯或惯例是经长期的重复实践确立的;所谓经接受为法律者,指的是国家承认惯例所形成的规则有法律拘束力。但是,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外国已有的实践或做法,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或做法,就被当然地认为是“国际惯例”,就被认为是应当遵守的。具有国际法上效力,能够拘束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或个人的国际惯例,必须满足前述两项要件。而要证明一项国际上已经存在的做法符合这两项要件,特别是第(2)项要件,即被公认为法律者,并不简单。任何一个国家或其他主体自行宣称某项做法已经构成国际惯例,是没有任何效力的。简单来说,国际惯例的形成,是通过反复的实践,为公共所默认和遵守,其存在本身是客观的,包括其要件之一的公共认知本身也应当是客观表现出来的。语言的使用亦然,不是为了创造“惯例”的目的,就不要矫揉造作,写奇怪的词语出来。如果只是故意和大家打俏说笑,也应该保持应有的严肃,而不是因此破坏语言的正确性。如郭敬明之类有有写作天资的人,以戏说、游乐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文章时,我们对中国的文学前景的美好梦想,也幻灭了。
第二,是文人的忽视自己的人格、修养。圣洁的文学殿堂,因为一些作家的抄袭,为迎合某些人口味滑入媚俗,而导致文学纯洁性的缺失。我们看到的鲁迅、曹雪芹等大家,是生命写作,灵魂写作,孤独写作,文如其人,自己内心的不断提高品位,才不致于自己的文章暴露出卑劣的品性。一个好的作家,需保持高雅的思想,坚持特立独行的态度,正确处理好与读者的关系,与社会舆论的关系,这直接影响到现在文学的成色。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作家,仅仅是为了赚钱的目的而写作,只要为了迎合观众,获取名利,他们会不惜其他达到目的,什么用下半身写作的作家都冒了出来。他们只是在卖文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典型的例子是郭敬明的“剽窃”事件。2006年5月22日,北京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成立,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赔偿庄羽精神损失费1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并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诚如郭敬明所言,法律最终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判。但这场历时两年半的文化官司却在即将尘埃落定之际出现了“尘埃飞扬”的戏剧性一幕。在判决结果出来一周之后,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先是以沉默的方式吊足了文学狗仔队、郭敬明的拥趸和各路看客的胃口。尔后,6月5日,郭敬明在其新浪博客中明确表态:拒不道歉,哪怕是简单的一句话(来源于《东方早报》)。是不是抄袭,法律上的已经认定得清清楚楚,况且知识产权法的出发点是兼顾整个社会和作者的权利,它的特殊性在于极少有主观的认定标准,几乎纯粹法律规定,认定是否侵害作者的著作权的判断是相当严格和公正的。既然法院判决的结果写得明明白白,为何仍拒绝道歉?郭敬明的道德,难道说突破了法律的界限,还有理由坚决不道歉,执迷不悟得无耻了。郭敬明的有所顾忌,是因为形象关乎自己作品的销路,有无数的粉丝的支持,更可以让他无所忌惮。
当然,郭敬明的强硬态度,多少受了出版社、粉丝的左右,但是,决定权永远在他一个人的手中。苏格拉底面带笑容为真理献身;当耶稣为拯救罪人在十字架上默默无声;当德国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死难者纪念碑前下跪;布鲁诺为了真理不在火刑柱面前低头。作家,也应该为了捍卫真理,不惜代价。郭敬明恰恰相反,口口声声说写作也是为了感谢朋友们的支持,为什么不多一点起码的责任感,以身作则,知错就改,让文章和人格一样的光彩?表里不一的虚伪,是害了朋友还是尊重朋友呢?顾晓鸣认为,目前媒体对偶像的过度炒作已经消解了包括写作者在内的文艺道德底线和为人的标准,这种起哄式的炒作蒙蔽了还在成长过程中的青年人,使他们中的一些人分不清艺术的高低,也忘记了做人的坦率诚实和有担当等基本品质。受此影响的青少年往往对偶像本身比对其作品更感兴趣,进而对偶像身上的缺点也一味接受认同。偶像所做出的一些不负责任的恶劣行为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名声,还拉自己的“粉丝”殉葬。值得一提的是,韩寒曾写了一篇名为《大变》的博客,并看作是毫不避嫌地对“郭敬明涉嫌抄袭庄羽案”相关事件进行了“戏耍”。我们也可以对一些作家的行为感到痛心的同时,得到一丝慰藉。
在现代商业化泛滥的社会,作家们借助于媒体获得了名声,他们也付出了自己失去思想独立的巨大代价 ,思想家、学者、作家、诗人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没有自由的思想,那么你能写出好的作品吗?陈寅恪说,“唯此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地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作家如果不在乎自己的名节,不在乎文章的人性关怀,不在乎思想的独立自由,他还是不是一个文人呢?也许真的“最是文人不自由”。邓晓芒在《灵之舞——中西人格的表演性》的结尾这样写到:“不要取悦于你的观众。这是一个真正艺术家的秘诀,也是一个人生表演着的秘诀。”邓先生说,“灵魂,一个歌者,一个舞者,一个表演者。真诚、虚伪、自欺、羞愧、忏悔、孤独、自尊……都是它的面具。” 作家,无论什么时代,都不应当成为一个表演者。如郭敬明这样,可以顺应商业化的风向,拥有优秀的表演能力,无论是非黑白,都可以唤起千万人的作家。一个“剽窃”事件,就引起了小氛围的“集体无意识”,粉丝们不管对错,一概支持自己的偶像,这种现象尤其值得反思与警惕。
第三,作品缺少对现实人性的终极关怀和对时代生活博大与深刻的把握。如果我们看看现在的作家,几天几天就要参加什么应酬,喧嚣吵闹的时刻,多于深刻思考生活;关注自己瞬息的感官愉悦,疏于叩问灵魂。空前商业化的时代,追求物欲的烦躁心理作怪,有写作功力的作家,未能抓住大时代的契机,去真正获取宽阔恢宏的审美理想和凌空翱翔的精神气质,进而生成遒劲的思想冲力和深厚的文化内涵。绝大多数的作者,为了商业化的需要,应社会小资情调、白领趣味、市侩嘴脸、庸俗精神的需要,用自己的“神笔”,变换文风笔调,为文造情也便替代了为情著文。诸如郭敬明的作品,往往有无病呻吟,为赋新词强说愁之嫌疑,或者是为了赶得上出版社、读者的需要,不得不多生产一些小资情调的文章。经常以华丽词藻的堆积,代替了真情著文。好的作品,必然要求时间、阅历的酝酿,譬如诗人,没有现实矛盾在其内心的反复煎熬,恐怕写不出有深度的诗句来。经典的作品,无不透出作者对人性的深深怜悯与关怀。例如屈原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显示出他深切地关心和同情人民的心灵;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更是袒露着他为实现整个民族的福祉而始终献身的抱负;雨果的作品唤起了超越阶级的仁慈和面对苦难的豪气;托尔斯泰小说逼视人的原罪与忏悔;陀斯妥耶夫斯基无情地剖析人性在兽性与神性之间的挣扎;卡夫卡冷静得近似残忍地道出生存的荒谬。这些优秀的作家,早已将自己置身于眼前利益以及自己正在居住的历史之外,寻求超越时代的人性关怀。纵观郭敬明的作品,他要表达的心情有寂寞又有彷徨,还有孤单和无助,可是,这和他现在的快乐无忧的生活毫不搭界。郭敬明除了想表达莫须有的苦闷情感,赚少年的眼泪,以及得到一些眼前的利益,会不会想到用灵魂写作,用宏观的视野,探索人类心灵普遍面临的困境。话说回来,郭敬明的作品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否则不会有如此之多的铁杆子支持者。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大众的民主不能说明一切,超级女生的民主,是因为想唱就唱,而文学领域,其他领域也可以吗呢?一个典型的例子,公元前399年,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判死刑。他死于其毕生热爱的雅典同胞之手,雅典公民民主投雅典的司法就是一种大众的司法。现代的司法理念强调,法官应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应当是法律共同体中的精英人物。而雅典的法官由抽签从所有的公民中产生,这样的司法不强调法官的知识的专业性,而强调人人的平等。不难推出,如司法等一些领域,精英化道路更能保证真理的实现。在我看来,引领文学方向的,也只能走精英化道路,大家以及郭敬明都要保持一定的理性,适当怀疑,不被一时冲动的感情迷惑。如果没有懂得这一点,即便今天,也可能发生苏格拉底之死式的悲剧。还要提一点就是,读柏拉图的对话录,就像是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的小说,现代的读者往往随着柏拉图的生花妙笔沉浸于苏格拉底的的智慧与命运之中——柏拉图也是是一个文学家。
郭敬明把备受人们关注的博客局限于“游乐场”,那么,他到底是以什么心态写博客的呢?游玩抑或迎合大众?倘若写作的态度,仅仅如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而太过于追求眼前的得失,被现实捆绑得太紧,缺乏直面灵魂的习惯,没有树立一种与自己的信仰一致的动力,也不会有跨越历史、国界的作品出现。当然,对于年轻的作家,苛求他们关心自己生活之外的人们,以及超越世俗的欲望,缺乏对伟大的向往,对崇高的敬畏,对神圣的虔诚,也是强人所难。应承认,作者的年龄以及阅历对文章的内容、表露的思想深度有极大的影响。同样是爱情小说,北京大学才子余杰的《香草山》,据说可称为中国第一部具有终极关怀意义的长篇爱情小说。题目“香草山”是爱情和理想的象征,正如余杰刻意突出的廷生和宁萱纯情交往。而李敖写的《上山·上山·爱》,堪称中国第一部有一定文化含量和思想含量的自传体色情小说,他在爱情故事极尽黄色之能事。显然,两个人都是全心投入地写出了极有分量的文章,区别就在于,年龄差距,阅历有深浅,同一个话题,余杰是“可爱未必可信”,李敖是“可信未必可爱”。不管怎么说,年轻也会成为过去,年轻时,没有树立一种使命感,嘻嘻哈哈,是很难成为一名大家的。古今中外,无数的先哲,往往离开这个世界后,其著作、伟大的思想,才被世人认同。他们在世之时,常常为了坚持真理,不惜忍受旷世的寂寞,可是就是因为这样,他们的付出,燃亮了人类前方的道路。
第四,作品缺少爱国主义的弘扬和思想启蒙的声音。一个民族的文学倘若没有自己正面的精神价值作为基础,就没有了一个精神上的凝聚力,没有了思想上的共同归宿。文学的存在价值与灵魂有关,她担负着个体灵魂出路的拯救问题,而不是现在,很多作品跟随着时代精神黑暗的一面,一起堕落。在经济迅速发展,一些人的精神世界日益贫乏,价值观混乱的时刻,充斥市场的花花绿绿的作品,却没有里尔克的救赎,没有托尔斯泰式的悲悯和拯救,缺少川端康成式的对美的沉迷,没有米兰·昆德拉的严酷拷问,没有村上春树对生之迷悯,没有罗曼·罗兰对生之坚强,没有莎士比亚和但丁对人之灵魂的纠缠。这时,我们也不禁想起,近代让中国人精神脊梁挺直的那些爱国文人,如辜鸿铭,他在西方对中国实行文明歧视和民族欺凌的时候,挺身而出,大义凛然地奋起谴责,捍卫了民族尊严;同时,他又大力向西方介绍和传播中国文化,沟通中西文明,使西方进一步了解了中国文明的博大精深和中国历史的悠久。王国维坚实地立于传统学术的根基,旧学新知完美结合,以及追求学术独立。他一生致力于中国传统道德的弘扬。陈寅恪先生是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中国伟大的史学家,一个真诚的爱国者,他表面上淡泊宁静,与世无争,实则在他的内心深处,爱国热情时时澎湃激荡。郁达夫是中国文坛的一位翘楚,诗文具佳,才华横溢,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之一。夏衍先生曾说“达夫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爱国是他毕生的精神支柱。”鲁迅作为中国文化的主将,他的爱国热忱、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已经不必多说。当然,爱国的作家也不等于白璧无瑕。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例如辜鸿铭,留恋着他那袭破旧肮脏的马褂,即便显得保守落后可笑,可他心中爱国的执著,却可以令在今天的文人倍感惭愧的。王国维虽忠于清廷,但他乃殉身于中国文化而非为“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郁达夫感到报国无门,一腔热血不被人们理解的时候,有牢骚、有抱怨、有叹息、有软弱、有徬徨、有感伤、有沉醉于爱情和逃避到大自然怀抱中的幻想,甚至也有过病态的自我嘲弄。当今文人,对以上爱国作家的关注之处,或者诟病其缺陷,或者评价只集中于其用力学问之勤、学术之富、著作之精,而甚少提及他们对国家民族爱护之深与其本于理性,而明辨是非善恶之切,酒酣耳热,顿露激昂。像郭敬明如此有文学天资的少年,我们期待看到的是,写出唤醒同龄少年澎湃爱国热情,积极向上的文章,而不是解构传统,或者在迷惘中继续迷惘,或者一边沉溺于幸福生活,一边却放任精神无着地四处徘徊。
我宁愿相信,郭敬明会是当代中国的文坛燃亮一盏灯,至于光亮在多大程度上能给中国人带来光明,且让我们翘目以待。我在想象,他的一点瑕疵之处,不过是在商业化的冲击下,曾经试图心平气和,然而终究心难平气难和,“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的身不由己。正如昆德拉说:“我们中间没有一个强人,足以完全逃脱媚俗。当媚俗具有绝对的权威时,几乎没有人能够远离它,同时,当它被识破为谎言时,它就会变得同人类其他弱点一样动人。”我们最不愿意看到,中国当代文学,在媚俗的浊浪中赢得掌声,一段时间后,却发现余下了是一堆垃圾残骸。希望,我们这些旁观者,不是捧杀或者是棒杀一个少年天才的刽子手,或者忍心看着他自由自我,只甘愿满足于现在的成就,成为中国另一位江郎。衷心希望,郭敬明能够如自己博客里面说的那样,“在大海面前,每一个人都一样地卑微.无论你有多么伟大,或者你觉得自己有多么伟大。”时刻知道个人的渺小,不忘一日三省吾身,如宋·朱熹《集注》:“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 并郑重说明,郭敬明的书,我没有研究过什么,正确与否,尚待进一步考证。《孟子》《史记》《红楼梦》等经典书籍没有时间学习之时,花时间看郭敬明的书,也不是明智之举。至于对他的批评,纯属对祖国文学崛起的殷切热盼,一时心急所致。写好文章,也是有文学天分、被人们寄予厚望的郭敬明分内之事,自己出了什么问题,自然也该反省;而作为法学院的学生,倘有一天,我作为维护正义的法官,或者有幸代表国家与外国签订条约,由于没有明德崇法,笃行致知,导致正义受到玷污,或者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则责任尽在我一人肩上。[/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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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color][/td][/tr][/table][/color][/color][/size] 个人以为
他确实有太多值得争议的地方
但由于我对他实在不感兴趣
就不陪楼主一道讨论了 看到最后一句的校训了
做到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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