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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法援 发表于 2007-12-9 11:34

1年的试用期合同不能签

[font=宋体][size=10.5pt]    毕业生刘进找到工作后,单位与他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1年,并且需试用期满后,才能与他签订正式合同,给他办理落户手续。 [/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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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析:该单位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与正式合同期相比,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要低,而且有很多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毕业生交纳相关社会保险。因此,对应届毕业生来讲,试用期并非越长越好。
  而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在正式合同中才能约定,不能订立单独的试用合同。该毕业生可持试用期合同到相关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size][/font]
[font=宋体][size=10.5pt]    ps:根据新劳动法,如果签订的是只有试用期的合同,那就算作劳动合同,而在同一家公司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换句话说,你就拿到了铁饭碗哦!所以原来是亏的,不过明年就变成赚喽~~[/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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